正确把握规律的客观性
1、规律的客观性,就是指它的存在与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它有两层意思:一是指规律的存在不以人们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由于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本身固有的内在联系,它不是人们从外部强加于事物的,不是人们的意识所赋予的。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它、喜欢它,它都客观地存在着。二是指规律是否发生作用,也不以人们的主观意识为转移。当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存在时,规律就必然起作用。当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不存在时,规律就不能起作用。
2、规律具有客观性,还指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人们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创造一个客观上不存在的规律,也不能改造或消灭仍然在起作用的规律。规律只能随着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内容和依赖的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而不能由人们的主观意志任意改变。
3、规律的客观性突出地表现在它是不可违抗的。规律是必然的联系,说明它是铁的法则,具有强制性。人们想问题、办事情不能同规律背道而驰,否则,就要受到规律的惩罚。规律的不可违抗性有力地证明了规律是客观的。
4、思维规律是客观的,并不是说思维规律可以脱离人类的思维活动而存在。思维规律的客观性表现在,无论人们是否意识到思维规律的要求,是否遵循思维规律进行认识活动,思维规律都在起作用。人们自觉遵循思维规律进行认识活动,思维规律就能促进人们获得正确认识;人们违背思维规律的要求,在认识活动中就必然遭到失败。
5、规律的客观性根源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因而作为物质运动的规律也必然具有客观性。物质运动规律的客观性,从根本上讲就是因为构成规律的各种因素是客观的,规律发生作用的物质条件是客观的。所以说,肯定物质运动规律的客观性,与肯定世界的客观实在性是完全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