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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制度


 

要点阐述

(1)我国的国体

国家的性质和职能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的国家职能

(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两制”的含义、内容和意义

(3)我国的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及其组织体系

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依法治国

(4)我国公民与国家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

策略技巧

1、我国的国体、政体及其相互关系。

  (1)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统治阶级的阶级性质决定着国家性质。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实行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是判断国体的根本标志。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一项立国之本,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要加强国家政权和国防建设。

  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2)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是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

  复习时需要注意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异同,明确议会制就是由成年公民定期选举,产生一定数额的代表(议员)组成议会,以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制度。它是一种政治制度,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核心和基础;而议会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和代议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直接体现我国国体,直接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它直接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能够确保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同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议会制有本质区别。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我国人民直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制度和自治组织是我国的信访制度、职代会、居委会、村委会。人民代表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作为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宪法赋予他们特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他们完成行使国家权力的使命。

  人民代表的产生方式有两种:县以上(不含县)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以下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人民代表的权利主要包括:发言、表决免责权、提案权、质询权等。

  人民代表的主要义务包括: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等。

  复习时要注意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不能混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不能简单等同;全国人大的职权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要区别开。要注意这些概念、原理的区别与联系。

  (3)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并且服务于国体。

  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尽管国体是政体的决定性因素,但不是政体的惟一决定因素。实际上,一国的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等,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政体。因此,在相同性质的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不同的国家也会采取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

  政体对于国体具有重要作用: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于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实现其阶级利益和意志,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而政体不适当或者不完善,则会妨碍统治阶级意志的实现。

  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民主共和制政体在中国的具体形式。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必须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体现和维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保障了人民民主。

2.关于国家性质、国家职能、国家机构及其相互关系

  (1)国家职能理论和我国国家职能的关系。

  我国的国家职能包括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要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必须能将我国的对内、对外职能与国家职能一般理论中的对内对外职能统一归类。弄清我国四个对内职能:即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内涵,并且明确哪些属于政治统治职能,哪些属于社会管理职能,三个对外职能中哪些属于保卫职能,哪些属于交往职能,从而更好地理解和综合运用国家职能这一知识点。

  (2)国家职能与国家性质的关系。

  国家职能与国家性质紧密相联、辩证统一。

  一方面,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构,国家性质是由统治阶级的阶级性质决定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它在经济上的利益和政治上的统治,就要通过国家机构行使国家职能以达到目的。国家性质决定着国家职能的性质、基本内容、实施方式,阶级性质不同的国家,其国家职能的性质、执行的方式、方法必然具有原则的区别。

  另一方面,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国家职能的行使,总是体现国家的阶级性质,体现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国家职能的行使状况,能直接影响到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稳定程度。所以国家职能不仅体现国家的阶级性质,并且对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具有反作用。

  (3)国家职能与国家机构的关系。

  二者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两个层次:

  其一,国家职能是国家机构设置的主要依据。国家机构设置是应国家职能的需要而产生的。国家有各种职能,要保证国家职能的实现,就必须设置与其相适应的各种国家机关去行使国家职能。如果国家职能发生了变化,国家机构也要相应地加以调整。当然,国家机构的设置除了受国家职能的决定外,还受国情的影响,各国国情不同,国家机构的具体设置也有所不同。

  其二,国家机构是国家职能的物质载体。国家机构是为执行国家职能、实现阶级统治而设立的,因此,国家机构的职权是由国家职能决定的,是国家职能的体现。也就是说,国家机构是国家职能的执行者、承担者,是国家履行职能的物质载体。

3、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机构

  (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相互关系的构成模式。

  根据国家权力集中程度的不同,当代国家的结构形式可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大类型。

  我国是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统一的主权国家,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这是由我国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决定的。“一国两制”下设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是并没有改变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两制”是我国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它的前提和基础是“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种制度并存,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一国两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创新,它在保留既有主体制度框架不变的基础上,在一个主权国家内实现了两种不同制度的和平共处。实行“一国两制”有利于实现祖国的统一,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2)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总和,是统治阶级利益的捍卫者和执行者,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家机构的设置主要是由国家职能决定的,国家职能是国家机构设置的主要根据。

  在近现代国家中,国家机构组织体系有纵向与横向之分,中央机构一般包括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暴力机关等。

  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我国的国家主席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①民主集中制原则,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它表现在三个方面。

  ②对人民负责原则,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利益的捍卫者,对人民负责,努力为人民服务,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宗旨,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③依法治国原则,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对如何做到依法治国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及普法教育与法律监督多个方面全面把握。总之,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树立民主意识,对人民负责原则要求树立公仆意识,依法治国原则要求树立法制意识,三个原则集中到一点就是为了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4、我国的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1)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公民的权利: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国公民的义务: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两方面。

  (2)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的平等,也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要反对一切特权。

  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要消除这种不平等,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物质生活水平。

  ②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从法律关系上讲,权利与义务是同时产生、相对应而存在的一对范畴。

  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

  ③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为公民着想,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公民也应该为国家着想,自觉履行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必须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

知识综合

1、与经济常识综合

  (1)国家履行经济职能,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是一致的。学习时应该注意两者的联系与区别。

  (2)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体现在社会保障方面,就是履行缴费义务与享受保障的权利是一致的;体现在劳动合同方面,就是享受报酬福利待遇与按时完成劳动任务是一致的。

2、与哲学常识综合

  (1)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政体,由我国的国体决定,并且受到我国的现实和历史条件的影响。(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物质(社会存在),正确的(社会)意识能促进事物的发展。而且,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并维护了我国的国体。

  (2)事物是普遍联系并且变化发展的,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也体现了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

  (3)量变引起质变。国家机构各部分以较合理方式配置并运用时,就能发挥较大功能,较好履行国家职能。

  (4)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实践的主体。因此,我们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3、与政治常识综合

  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国家制度是建立政党制度、实行民族宗教政策和对外政策的基础,是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因。

热点点拨

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十七大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六大任务:(1)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2)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3)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4)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5)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6)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十七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提法:(1)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的重要论断;(2)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是“积极稳妥推进”,同时强调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这里不仅提出了“不断深化”的任务,也提出了“相适应”的新要求;(3)明确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根本和目标;(4)首次明确提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建议,把这作为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重要举措之一;(5)在党代会的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6)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中,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7)首次提到“社会组织”和“社会自治”概念,要求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8)首次提出行政机构“大部门体制”问题。要求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9)首次提出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这作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的前提和条件;(10)首次提出“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等等;(11)首次提出“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

1、分析哲学常识

  (1)联系具有普遍性,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2)事物处于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发展之中,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3)内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处理问题时要做到内外因结合。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注重党内民主的发挥、建设惩治腐败的机制、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党内监督制度的有机配合。

  (4)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这要求我们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不断扩大和完善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政治常识分析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从这个角度来说,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2)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不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我国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人民当家作主。

例题分析

例1、(2007年全国文综卷Ⅱ)2006年,z省人大常委会对2005年报备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z省政府根据审查意见对有关规章进行了修改。这体现出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政府之间具有( )

A.相互分立的关系       B.隶属的关系

C.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D.相互制衡的关系

答案:C

例2、(2007年四川卷)作为2007年“十大惠民行动”的具体举措,四川省人民政府在深圳设立了异地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当地川籍农民工可就地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必再回川办理。此举可为办证农民工省去往返开销6亿元以上。这体现了政府( )

①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      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③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④履行管理经济的职能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例3、(2007年全国文综卷Ⅱ)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农民“看病难、看病贵”是当前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为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和政府根据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在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采取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办法,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力求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用政治常识分析党和政府为什么要努力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答案:

  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农民作为权利的主体,享有平等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理应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工农联盟是我国政权的阶级基础,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维护农民的利益有利于巩固国家政权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是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党和政府有责任通过相应政策和措施解决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保障农民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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