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刺练习



  

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问题背景】

(一)学有所教:(教育是民生之基)——1.5亿农村孩子学杂费免除,义务教育“实至名归”

  [事件]2007年1月,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免除全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农村1.5亿中小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将普遍减轻。不仅如此,今年政府还启动了免费师范生教育计划,并增加财政拨款140多亿元完善国家助学体系。

  [点评]我国义务教育在经历多年“收费教育”后,终于彻底向全国农村孩子敞开“免费之门”。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政府更新教育观念,坚持教育公益性质,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得民心。

(二)病有所医:(就医是民生之急)——2亿多城镇居民受惠医保,基本实现覆盖农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梦想的阳光照进现实

  [事件]2007年7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共惠及2亿多城镇居民。

  制定国家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大政府对农村和偏远地区卫生的投入,政府新增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卫生事业,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切实保证农村公共卫生机构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建立覆盖全国农村县、乡、村三级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证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的卫生院,支持每个行政村设立1个卫生室;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大力培养农村和偏远地区卫生适宜人才,建立城市支援农村和偏远地区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支持应用研究,推广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传统医药作用。

  [点评]三大制度构成中国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变得不再遥远。按照规划,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首批79个城市参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到“十一五”末,我国将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民医保,梦想的阳光正逐渐照进老百姓的现实生活。

(三)老有所养、贫有所济:(社保是民生之盾)——逾2000万农民纳入低保,城乡一体化再提速

  [事件]7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07年我国将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目前纳入农村低保的人口超过2000万人。

  [点评]城乡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意味着长期以来城乡之间存在的又一道“二元结构”鸿沟被抹平,城乡一体化再次提速。除了实现农村低保全覆盖,一些地方还逐步提高了农村低保的标准,并形成了以农村低保制度为核心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四)权有所护——调整休假制度引发全民关注,带薪休假有了法律保障;物权法施行,有恒产者有恒心

  [事件]12月1日,面向全民公开征求意见后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公布实施,将原有的“五一”7天假期缩短为3天,增设清明、端午、中秋三个假期。同步出台《职工带薪休假规定》,为全面落实职工休假权利提供法律保障,使广大职工可以更加人性化地安排家庭及个人休闲。

  10月1日,物权法正式施行。这部在立法过程中多次刷新最高立法机关审议次数的法律,明确界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与国有、集体财产权的平等主体地位,意味着更多的人将更充分、更平等地享受财富阳光。

  [点评]休假制度的调整,可谓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既有利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节假日制度,弘扬中华文化,增强文化创造力和民族亲和力、凝聚力,同时又兼顾了交通、食宿等公共资源现实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对原有“黄金周”长假安排的一种合理化改进。

  国外有句谚语:私人的茅草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物权法的施行对中国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新课题,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将不能随意实施征收、征地等行为,一旦当事人对行政权的行使发生异议,还应当配以司法救济。物权观念的传播与普及,将为政府依法行政奠定扎实基础。

(五)住有所居:(住房是民生之始)——廉租房“高调”推出,低收入群体有望“住有所居”

  [事件]8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其中廉租房被摆在了显要位置。按照这一意见确定的时间表,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而到“十一五”末,全国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围要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点评]廉租房被如此“高调”推出,既体现了低收入群体对“住有所居”的要求,更体现了党和政府建立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在内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决心,同时也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有效举措。

(六)劳有所得:(就业是民生之本)—— “劝辞风潮”起波澜,劳动合同法梳理劳资关系

  [事件]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随后在北京、广东等地发生一些企业与工龄较长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事件,最终形成一股“劝辞风潮”。而引发这股风潮的深层原因,正是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点评]这部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有关专家表示,劳动合同法将逐步改变中国不少企业“速招速裁”的用工方式,有利于劳动者更好地安排自己的职业规划,同时促使企业建立融洽的劳动关系和人才保留体系。

【问题切入】

1、为什么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体现社会公平?

经济常识角度:

  (1)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对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有利于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并为提高效率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注重效率,兼顾公平,可避免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2)市场调节存在固有的弱点和缺陷,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容易引起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的扩大。对此,国家应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3)我国的分配制度。现阶段我国除了按劳分配外,还存在按生产要素、按劳动成果分配等分配方式。由于劳动者的劳动效益、对生产要素的占有情况及使用效益不完全相同,这些都会造成收入差距拉大。国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助于实现分配公正和公平。

哲学常识角度:

  (1)物质决定意识,这要求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2)矛盾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解决矛盾。贫富差距已成为现实问题,国家关注差距的存在,采取了正确的认识态度,并通过西部开发、医疗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多种途径去解决差距问题。

  (3)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

  (4)整体与部分相互影响,整体功能状态及其变化影响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部分制约整体,关键部分的功能对整体的功能状态起决定作用。我们既要从整体上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又要从部分上关心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

  (5)量变质变关系原理,量变是质变的前提,量变积累到一定阶段必然引起质变,要保持事物性质就必须坚持适度原则。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关注收入差距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社会收入差距扩大问题,把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6)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改革分配制度,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和谐与发展。

政治常识角度:

  (1)国家机构要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和依法治国原则。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体现了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具体措施,体现了国家机构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

  (2)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职能之间的关系。国家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国家行使经济职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关系和利益的政治职能的表现,这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3)党的性质、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中央关注民生,健全分配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有利于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也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这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性质、宗旨,中共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的具体表现。

2、应如何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体现社会公平?

经济常识角度:

  (1)应着力完善分配制度,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

  (2)加强宏观调控。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容易引起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的扩大。政府应加强分配关系的宏观调控,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规范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以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3)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坚持效率优先,同时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规范分配制度的具体措施: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4)财政的作用。财政是实现收入公平分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人民生活、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保障,因此国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必须重视财政的作用。

  (5)发挥税收的作用。通过个人所得税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将“提低”作为重中之重。

哲学常识角度:

  (1)从实际出发,着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2)矛盾具有普遍性与客观性,要善于分析矛盾,正确对待矛盾。效率与公平是一对矛盾,二者是对立统一的,要坚持全面的观点,正确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3)正确把握矛盾的特殊性。要针对不同阶段分配的特点,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再分配要注重公平。

  (4)抓住重点。在“提低、扩中、调高”的改革思路中,把“提低”作为重中之重。

政治常识角度(国家职能):

  (1)国家通过履行政治职能,运用国家法律和税收政策,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在协调社会成员因收入差距形成的利益矛盾的同时,依法打击各种非法收入。

  (2)国家应切实履行经济职能。一方面,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加人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另一方面,综合运用各种宏观调控的手段,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

  (3)国家必须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注重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调整有何重要意义?

经济常识角度: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个人所得税的调整有利于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扩大,实现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

  (2)市场调节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和缺陷,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容易引起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的扩大。对此,国家应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国家提高个税起征点,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表现。

  (3)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主要是通过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的确定和具体税收征管,起着协调人民收入差距、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同时,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分配进行广泛调节,减少中低收入者的税赋负担,缩小差距,有利于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收入,实现社会公平。

哲学常识角度:

  (1)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个人所得税调整是为了使主观与客观做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按客观规律办事,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以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体现了事物是联系的、发展的观点。对个人所得税调整体现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3)实践决定认识,人们的认识是变化发展的,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认识、扩展认识和把认识向前推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实践的发展和需要,现行个人所得税必须进行修改。

  (4)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正确认识对实践有促进作用。对个人所得税调整有利于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4、党和政府为什么重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经济常识角度:

  (1)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实现共同富裕需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决定的。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企业深化改革的必要条件,是增强企业活力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安定的根本性措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3)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也是充分发挥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保证。

  (4)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从而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政治常识角度:

  (1)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

  (2)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发挥政府的职能。首先政府要履行好经济建设职能,不断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政府还要履行好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3)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政府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直接体现了对人民利益的维护。

  (4)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5)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需要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来实现,每个劳动者既有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又有履行缴纳社会保障费用的义务。

5、如何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经济常识角度:

  (1)财政是实现收入公平分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要增加国家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

  (2)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坚持两个原则,既有利于生产又要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哲学角度角度:

  (1)一切从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2)联系地看问题。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包含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在内的完整体系,必须做到宏观把握。

  (3)事物是变化发展的。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把让更多的人享有保障作为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优先目标,体现了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与时俱进。

  (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既要有利于生产,又要保障基本生活,体现了坚持适度的原则。

  (5)坚持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借鉴他国成功经验,但不能照搬照抄,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方针政策,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6)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体现了个人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社会。

6、怎样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1)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扶持就业的基本方针。

  (2)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7、为什么应做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

经济常识角度:

  (1) 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

  (2) 市场调节具有弱点和缺陷,应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解决民生问题。

政治常识角度:

  (1)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国家履行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

  (2)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要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3)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有责任保障公民“学有所教、住有所居”的权利。

  (4)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和共同繁荣。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体现了这一点。

8、怎样做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

经济常识角度:

  (1)财政的作用。财政可以有效地调节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的发展,促进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巩固国家政权的物质保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离不开中央及地方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

  ⑵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⑶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政治常识角度:

  ⑴切实履行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⑵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维护公民权利。

9、我国政府为什么要控制房价过快上涨?

  (1)依据:①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控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商品房价格与价值相符是价值规律的要求。②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弱点,必须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③当前房价上涨过快,不仅使“住房贵”成了人们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而且也影响了房地产市场自身的健康发展。④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合理调控商品房价格,增加经济适用房数量,符合社会主义生产目的。

  (2)意义: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有利于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防止通货膨胀,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满足人们生活需要;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0、简要指出房地产业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如何改变当前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的状况?

  影响:(1)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对促进经济增长,推进城镇化程度,增加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房价上涨过快,直接影响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甚至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措施:(1)商品的价格是由其价值决定的。土地成本、市政配套等行政事业收费都构成了商品房的成本,形成了商品房的价值。因此要降低商品房的价值量(成本)。

  (2)商品的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经济适用房供应量不足,市场需求量大,产生了供不应求的状况,所以要加大经济适用房的投入,保障城市中低收入者的居住条件。

  (3)市场调节有其自身的缺陷和弱点。房产商虚拟交易、囤积居奇、哄抬房价是市场缺陷的具体表现,因此国家要通过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来抑制上述不法行为。

11、为什么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

  (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政府部门积极组织抗灾救灾,这是我国国家性质的体现。

  (2)我国的政府职能。各级政府部门积极组织抗灾救灾、恢复生产,体现了我国政府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3)我国政府的性质、宗旨。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政府的性质,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各级政府部门积极组织抗灾救灾,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人民负责的基本原则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4)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地位和宗旨。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研究部署抗灾救灾,保障人民生活,这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地位、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指导思想。

【考题启示】

【例1】(2007全国1卷)32、K市市镇两级政府每年拿出两亿元资金,逐步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三项工程,为农民构建起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和贫有所济。在这件事中,政府的角色是( )

①经济建设的组织者     ②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③经济活动的调控者     ④公共权力的所有者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答案:A

【例2】(2007年北京文综卷)27、生病、车祸、失业等不可预测事件往往会使一个家庭的经济生活陷入困境。下列选项中能够帮助家庭抵御上述风险的是 ( )

①健全的金融体系      ②有序的企业竞争环境

③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④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例3】(2007年全国2卷)39.(32 分)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农民“看病难、看病贵”是当前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为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和政府根据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在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采取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办法,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力求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1)用经济常识分析,建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10 分)

  (2)用政治常识分析,党和政府为什么要努力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13 分)

  (3)从矛盾分析的角度,说明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对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重要意义。(9 分)

答案:

  (1)它可以减轻农民看病负担,提高农民福利;可以改善部分农民因病致贫的状况,缩小贫富差距;有利于保障农村劳动力的身体健康,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引导农民树立互助共济和风险共担的意识。

  (2)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农民作为权利的主体,享有平等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理应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工农联盟是我国政权的阶级基础,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维护农民的利益有利于巩固国家政权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是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党和政府有责任通过相应政策和措施解决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保障农民的健康权益。

  (3)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包括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两个方面。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可以使人民群众在已有生产发展水平上更普遍地享受生产力发展的成果,逐步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社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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