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拓展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背景材料】(1)2003年3月18日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我国政府的工作体会之一: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近几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了一个大台阶,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也出现了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如果不改变这种状况,就会严重挫伤农民积极性,动摇农业的基础地位,甚至危及国民经济全局。我们坚持把加强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下了很大功夫。

  一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通过政策支持、加强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种植结构、品种结构,发展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推进农业生产区域布局调整。大力推广“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等方式,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千家万户农民进入市场。同时,抓住粮食供给充足的有利时机,实施退耕还林,既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又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坚持因地制宜,不搞行政命令,尊重农民意愿。

  二是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购销市场化是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但在改革步骤上,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保护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力,积极稳步地推进。1997年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等政策。1998年进一步提出“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2001年,在粮食生产区继续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同时,放开主销区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收到明显效果。国家为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投入很大数量的资金。棉花购销市场化改革也不断深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三是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为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2000年起,在安徽等地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2年试点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地区农民负担平均减轻30%。今年中央财政预算用于支持这项改革的资金将达305亿元。同时进行了乡镇机构、农村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配套改革。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改由县财政统一管理,以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减轻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农村继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场伟大变革,对保障农民减负增收、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已经并将继续发挥重大作用,得到亿万农民的衷心拥护。

  四是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这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五年来,国家财政支持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达4077亿元,比前五年累计增加1852亿元。我们还将部分国债资金用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重点支持了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农村电网改造、国家储备粮库等方面建设,还支持了农业和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这些措施,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是加强农村扶贫开发。认真落实并基本完成“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制定和实施新世纪头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扶贫投入力度。五年间,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资奖金达480亿元,通过贴息方式安排扶贫贷款770亿元,都比以前明显增加。坚持开展东部和西部地区协作扶贫。经过多年探索,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扶贫开发道路。

  六是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品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我们坚持实施城镇化战略,积极稳妥地发展小城镇。支持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清理和纠正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和乱收费,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引导和管理。以城市繁荣带动农村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实践证明,中央关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是正确的。本届政府为解决“三农”问题倾注了极大精力,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本解决“三农”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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