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拓展



规范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背景材料:

  1、长期以来,农业税收实行委托代征、手工开票和上门催收的征管办法,造成税收征管不到位,费搭税车,上清下不清,农民税费负担重,干群关系紧张。国家税费改革政策出台以后,全国大多数地区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新的税收征管机制,使农业税规范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村依法治税上了一个新台阶。

  2、2002年9月4日,国务院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指导,确保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具体分析:

  (1)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对农村分配制度的变革,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步骤,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是推行依法治国、促进农村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2)税收具有固定性,不经国家批准不能随便改变;收费是行政性的,具有随意性。农村税费改革,将应征项目和数额都法定下来,是规范农村分配关系、解决农村“三乱”、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治本之策,是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3)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税费改革,增加农民收入直接关系到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政策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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