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学习内容是高二(上)数学第六章第三节,即§6.3不等式的证明,主要介绍不等式证明的基本方法:比较法、综合法、分析法,以及反证法、换元法、函数法、放缩法等。不等式证明的方法较多,通过本周的学习,对知识的掌握要形成系统,能针对具体问题,灵活选用方法.主要是灵活应用不等式的方法证明不等式,通过一题多解培养发散性思维.
本周学习的重点和难点是不等式的证明,特别是掌握好常见的几种证明方法:比较法、综合法、分析法.
比较法:比较法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当不等式两边的差能够分解因式或能配成平方和的形式,则选择作差比较法;当不等式两边均为正数且它们的商能与1比较大小,也选择作商比较法.
综合法:从已知或证明过的不等式出发,根据不等式的性质推导出欲证的不等式,综合法的放缩常用到均值不等式.
分析法:不等式的两边联系不够清楚,通过寻找不等式成立的充分条件,逐步将欲证的不等式转化,直到寻找易证或已知成立的结论.
用反证法证明不等式时,必须将命题结论的反面的各种情形一一导出矛盾。
用换元法要注意换元法的等价性,且要重视置换思想的应用。
运用放缩法证明命题时要注意放缩必须适度,放得过大或缩得过小都不能达到证明的目的,放缩时使用的主要方法有:
①舍去或加上一些项,如:
②将分子或分母放大(或缩小),如: